第三十八屆吳舜文新聞獎獎勵辦法 壹、核心宗旨 對新聞事業素為鍾愛的吳舜文女士,有感於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於民國75年,成立了財團法人-『吳舜文新聞獎助基金會』;她希望藉由新聞獎的鼓勵和啟發,能使新聞界更加發揮公正客觀的專業精神,不畏強權與干擾,保障全民『知』的權利,進而帶動社會朝向更開明、更理性與更進步的境界邁進。 貳、獎助對象 【專業獎項】: 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專業新聞媒體機構之新聞從業人員。 以新聞為主業且作品刊登於國內專業新聞媒體或數位平台之自由投稿人。 【學生新聞報導獎】: 限中華民國境內大專院校之學生,不含進修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