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品規範
- 本獎項不限制發布平台及形式,包含校內刊物、學生實習平台等;可為文字類、影音類及融媒體類之作品。(不含廣播類型及Podcast等純音頻)
- 文字類作品最多為10篇報導;影音類作品,時間長度為30分鐘內。
- 作品以專題或事件為單位。
- 填寫報名表時,需提供500字內的作品摘要說明。
得獎之著作人或團體,應授權本基金會就該得獎作品,擁有永久無償非商業性使用權;例如運用於編印紀念集、電子刊物及官網展示等。為永久保存作品,得獎者須於獲獎後提供完整作品檔案,供本會長期典藏或於官網展示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