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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屆『吳舜文新聞獎』獎助辦法

壹、前言:

財團法人吳舜文新聞獎助基金會為鼓勵國內報紙、雜誌、紀錄片、專業新聞網路及電視新聞媒體提昇專業品質,加強其對社會之貢獻及影響力,特設置「吳舜文新聞獎」(以下簡稱本獎)

貳、獎助規範:

  1. 獎助對象:
    凡發表、刊登及播出於國內報紙、雜誌、專業新聞網站、電視之新聞報 導以及紀錄片、攝影照片,恪遵新聞專業並對國家社會有重大貢獻或產生影響力之作品。
  2. 徵件範圍:
    2017 年 07 月 01 日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止發表之作品為限,若為系列作品,則需有五分之四以內之作品符合徵件範圍方具參賽資格。
  3. 收件日期:
    2018 年 08 月 10 日至 2018 年 08 月 20 日。

參、獎項內容:分為四類,共八個獎項

  1. 文字類(含平面及網路)三項。
  2. 影音類(含電視及網路)三項。
  3. 紀錄片類一項。
  4. 新聞攝影獎(含平面及網路照片)一項。

文字類

  1. 文字類(含平面及網路)
    1. 深度報導獎
      凡以國內關鍵議題、地方事件或掌握人文關懷為題材,用專業觀察探索新聞真相,充份掌握報導的廣度與結構的深度,內容具建設性與啟發性。
    2. 國際新聞報導獎
      凡以國際重要新聞議題為題材,報導具原創性,由媒體記者自行編輯採訪,能引領讀者開拓世界觀,深度瞭解全球動態的報導。
    3. 兩岸新聞報導獎
      凡以兩岸及港、澳具新聞性或影響性的重要新聞議題為題材,由媒體記者自行編輯採訪,深入且真實的報導真相,內容具建設、啟發性以拓展閱讀大眾視野。

影音類

  1. 影音類(含電視及網路)
    1. 深度報導獎
      凡以國內關鍵議題、地方事件或掌握人文關懷為題材,用專業觀察探索新聞真相,充份掌握報導的廣度與結構的深度,內容具建設性與啟發性。
    2. 國際新聞報導獎
      凡以國際重要新聞議題為題材,報導具原創性,由媒體記者自行編輯採訪,能引領讀者開拓世界觀,深度瞭解全球動態的報導。
    3. 兩岸新聞報導獎
      凡以兩岸及港澳具新聞性或影響性的重要新聞議題為題材,由媒體記者自行編輯採訪,深入且真實的報導真相,內容具建設性、啟發性以拓展觀眾視野。

紀錄片類

  1. 紀錄片類
    凡以具新聞性的題材,深刻且真實的切入主題,並透過忠實呈現,反映拍攝者的觀點,彰顯影片積極正面的價值並對國家及社會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力、促進改革或啟發觀眾寬闊的視野。

攝影類

  1. 新聞攝影獎(含平面及網路照片)
    取材國內、外新聞性話題,透過鏡頭捕捉新聞,發揮影像傳達的影響力,引發讀者對事件的共鳴及精確瞭解事件真相之攝影作品。

肆、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1. 本屆自 2018 年 08 月 10 日(週五)起,開放網路報名。請連結本會官網,填寫報名表並上傳作品。(報名系統關閉時間為 2018 年 08 月 20 日晚間 23:00)
  2. 報名作業完成,本會確實已收到有效作品,將回傳參選作品編號,以回饋報名手續已完成。

伍、參選作品規範

  1. 作品規格
    1. 文字類:
      1. 每一參賽作品,需填乙份申請表(若為團體,以一人為代表填寫)。
      2. 官網填寫報名表。
      3. 上傳「作品摘要說明」,以 A4 紙張大小呈現,格式不拘,惟請以 PDF 檔上傳。
      4. 上傳作品:
          1. 若為報紙或雜誌作品,請提供 PDF 檔。
          2. 若為網路文字作品,請提供連結網址,並將報名當日之作品製作成 PDF 檔上傳。(為求公平,參賽後作品,不應再修改,以確保評審連結網址所審視皆為同一作品)
      5. 作品以專題或事件為單位,每一參選作品最多以十五篇為限,同日報導以作者為篇幅計算單位,即同日同一作者報導文章視為一篇,跨日另計。若系列文章篇數超出限定,將視為資格不符,拒絕受理。
    2. 影音類:
      1. 每一參賽作品,需填乙份申請表(若為團體,以一人為代表填寫)。
      2. 官網填寫報名表。
      3. 上傳「作品摘要說明」,以 A4 紙張大小呈現,格式不拘,惟請以 PDF 檔上傳。
      4. 上傳作品:
        1. 若為電視作品,請提供 MP4 檔。
        2. 若為網路作品,請提供連結網址。
      5. 作品以專題或事件為單位,檔案內容須為刪除廣告後,在載體播出之原內容;若非,則視為資格不符,拒絕受理。
      6. 參賽作品若非以國語播出,請提供中文字稿,方便評議作業。
    3. 紀錄片類:
      1. 每一參賽作品,需填乙份申請表(若為團體,以一人為代表填寫)。
      2. 官網填寫報名表。
      3. 上傳「作品摘要說明」,以 A4 紙張大小呈現,格式不拘,惟請以 PDF 檔上傳。
      4. 上傳作品:請提供 MP4 格式。
      5. 參賽作品若非以國語播出,請提供中文字稿,方便評議作業。
    4. 新聞攝影獎類:
      1. 每一參賽作品,需填乙份申請表(若為團體,以一人為代表填寫)。
      2. 官網填寫報名表。
      3. 上傳作品:請提供 JPEG 格式,像素為 1600×1200,並請附上圖說
      4. 作品以專題或事件為單位,不分單張或系列共逐一獎項。
      5. 請提供攝影作品刊印本,以 PDF 檔上傳。
      6. 同一專題之攝影作品以八張為限,且需在同一載具中刊載,並以編號呈現照片的前後順序。
  2. 可以個人或團體參賽,惟共同作者須詳填且為實際參與採訪、撰稿製作者;入圍、得獎均以當時報名名單為依據,不再接受修改。
  3. 每件參賽作品僅可就所有獎類擇一報名,不得重複報名不同獎項。
  4. 在競賽過程中評審對作品若有疑義,參加單位必須提出證明釋疑(例如電視節目實際播出之側錄帶)。
  5.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或團體應授權本基金會就該得獎作品,做無償非商業性使用(如運用於編印紀念集、電子書及網站上)。

陸、評議作業

  1. 基金會董事會每年選聘大眾傳播學者、新聞實務工作者及社會觀察者組成「評議委員會」。
  2. 評議委員會之委員由基金會選聘一人為主席,擔任評議會之召集人。
  3. 收件過程初判作品有重大疑義而有法律訴訟之虞者,送董事會備查。
  4. 評議作業由全體委員分類評審各組作品,經初審會議後產生入圍名單,再經決審會議選出優勝作品。
  5. 錯報獎項類別的作品,即視為資格不符,評審有權對此作品不予計分。
  6. 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時公佈。

柒、獎助方式

  1. 本獎得依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給獎,若評議結果未產生給獎標準之作品,該獎項得以「從缺」處理之。
  2. 本會所設立的的八個獎項,各設獎乙名,頒發獎座一座,獎金新台幣貳拾伍萬元。

捌、注意事項

入圍或獲獎作品若涉及抄襲及其他重大違法情事,本基金會有權取消入圍及獲獎資格並收回獎座及獎金。

玖、本辦法由本基金會之董事會通過核准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