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品規範
- 作品以專題或事件為單位參賽,每件作品最多以 12篇報導為限。
- 同日(同期)刊登之報導,以作者為計算單位;同一作者於同日(同期)發表之多篇報導,視為1篇計算,跨日報導則另行計算。
- 報名時須填寫作品摘要,字數以 1,000字內 為限。
- 系列報導篇數超過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得獎之著作人或團體,應授權本基金會就該得獎作品,擁有永久無償非商業性使用權;例如運用於編印紀念集、電子刊物及官網展示等。為永久保存作品,得獎者須於獲獎後提供完整作品檔案,供本會長期典藏或於官網展示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