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屆吳舜文新聞獎獎勵辦法
23 7 月, 2024
壹、核心宗旨
對新聞事業素為鍾愛的吳舜文女士,有感於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於民國75年,成立了財團法人-『吳舜文新聞獎助基金會』;她希望藉由新聞獎的鼓勵和啟發,能使新聞界更加發揮公正客觀的專業精神,不畏強權與干擾,保障全民『知』的權利,進而帶動社會朝向更開明、更理性與更進步的境界邁進。
貳、獎助對象
【專業獎項】:
- 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專業新聞媒體機構之新聞從業人員。
- 以新聞為主業且作品刊登於國內專業新聞媒體或數位平台之自由投稿人。
【學生新聞報導獎】:
- 限中華民國境內大專院校之學生,不含進修推廣部學士班及各種在職專班學生。
- 具此身分且公開發表於校園刊物或影音平台之新聞性作品。
參、評審作業
- 基金會董事會每年選聘大眾傳播學者、新聞實務工作者及社會觀察者組成『評議委員會』。
- 本屆評議委員共10人,並選聘委員擔任召集人。
- 評議作業由全體委員分項評審參賽作品,初審會議後於官網公布入圍名單;再經決審會議選出優勝作品,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時公布。
- 錯報獎項類別的作品,即視為資格不符,評審有權對此作品不予計分。
- 本獎依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給獎,若評議結果未產生給獎標準之作品,該獎項得以「從缺」處理之。
- 收件及評選過程中,初判作品有重大疑義而有法律訴訟之虞者,基金會有權要求賽方提出說明資料,若不配合,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 入圍或獲獎作品,若涉及抄襲及其他重大違法情事且查證屬實者,本基金會有權取消入圍及獲獎資格,並收回其已得之各項獎勵。
- 所有參賽作品不應使用ChatGPT及AI生成技術,參賽者須在填寫報名表單作切結聲明。
伍、報名受理
- 一律採用線上報名, 本屆於113 年 7 月 15 日(一)開放報名表單,並於官網公布表單鏈結,請於表單填寫必要資訊,並提交作品。
- 線上表單將於113 年 7 月31日(三)晚間 23:00停止受理申請,補件者不在此限。
- 每個獎項均可以個人或團體參賽,每份作品以1人為代表填寫報名表(亦可為代理人填寫)。
- 5人(含)以下之團體者,請於報名表單內填寫協同作者姓名,不論報名當時是否已離職或畢業。參賽者均需實際參與採訪、文案撰寫或影音編輯,並由其中一員擔任參賽代表人。
- 超過5人之團體者,以1人為參賽代表,協同作者請填寫所屬單位(名稱)或校/系所(名稱)報名。
- 提交報名表後,系統將回傳相關內容,請再次核對資訊,以完備報名手續。
- 同一報導主題,僅可就所有獎項擇一參賽,不得跨項、跨類重複報名。
- 作品首次於公眾媒體發布刊載的時間必須介於:112年07月01日至113年06月30日;若為系列作品,則需有五分之四以內之作品符合發表期間,方具參賽資格。
陸、獎助方式
- 本屆所設立的獎項,除【學生新聞報導獎】外,各設獎乙名,頒發獎座一座、得獎證書及獎金新台幣25萬元。
- 【學生新聞報導獎】設首獎乙名,頒發獎座一座、得獎證書及獎金新台幣6萬元;優選二名,頒發得獎證書及獎金各新台幣2萬元。
- 入圍證書可於入圍名單公布後二週內主動向基金會提出申請。
柒、補充事項
- 得獎之著作人或團體須於獲獎後提供完整作品檔案,且授權本基金會就該得獎作品,擁有永久無償非商業性使用權;例如運用於編印紀念集、電子刊物,供本會長期典藏及官網展示等。
- 主辦方隨時保有修改參賽辦法之權利,並盡告知義務(公告於本基金會官網)。
- 本辦法由本基金會之董事會通過核准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