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財團法人吳舜文新聞獎助基金會為協助報紙及雜誌事業提昇專業水準,加強其對社會之貢獻及影響力,特設置「吳舜文新聞獎」(以下簡稱本獎)

  貳、獎助規範
一、 獎助對象:
凡發表於國內報紙或雜誌上之新聞報導及攝影相片,恪遵新聞專業並對國家社會有重大貢獻或產生影響力之作品。
二、 資格限定:
新聞事業從業人員,凡個人或團體均可提出申請。
三、 徵件範圍:
以前年七月一日起至當年六月卅日止發表之作品為限,若為系列作品,則需有五分之四以內之作品符合徵件範圍方具參賽資格。
四、 收件日期:原則上為每年七月二十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五、 頒獎日期:
原則上為每年十二月五日,若逢假日則順延之,實際頒獎日期將於得獎名單公佈時一併公告。
  參、獎項內容:共設八個獎項
一、 新聞即時報導獎
凡以突發事件或時事為題材,於第一時間深入報導並能掌握事實真相,忠實反映多元化的社會觀點,彰顯該報導之正面價值。若具備報導之獨家性更佳。
二、 新聞深度報導獎
凡以重大新聞議題或事件為題材,充份掌握事實的深度與衝擊面的廣度,內容正確而詳盡,報導對社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皆為獎勵對象。
三、 新聞評論獎
凡以時事、政府政策及特定重大議題為題材之社論、專題評論或短評,能客觀針貶,提出對國家現狀具建設性、對未來發展具有前瞻性之言論,皆為獎勵對象。
四、 國際新聞報導獎
凡以國際重要新聞議題為題材,由媒體記者自行編輯採訪,以本國的觀點報導國際新聞,並能引領國際視野者。
五、 地方新聞報導獎
凡以地方發生之事件為題材,深入且忠實的發掘地方需求,並反應特有的風土民情,以導引政府重視及社會大眾的瞭解。此獎項在鼓勵報章平衡發展,肯定長年經營地方的新聞工作者。
六、 文化專題報導獎
以文化相關議題為題材,掌握人文關懷及專題的深度與廣度,期能彌補因功利主義盛行,而日顯斷層的文化傳承。
七、 即時新聞攝影獎
取材於國內、外新聞相關重大議題之新聞性照片,希望透過事發當時捕捉到影像的傳達,能引發讀者的共鳴,直接瞭解事件的真相。
八、 專題新聞攝影獎
掌握國際或國內的新聞話題,以企劃性專題攝影來說明新聞事件,作品需強化原報導的深度與廣度。

  肆、報名方式:
一、 通訊報名:
將參選作品掛號郵寄至106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二號七樓,財團法人吳舜文新聞獎助基金會,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選獎項類別(請隨函附上刊印稿電子檔案)。
二、 網路報名:
可透過基金會網站報名並上傳作品,但各參選者仍需郵寄刊印稿正本(攝影作品另需郵寄照片),以利評審進行評議作業。
三 、 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網路報名以登錄日期為準,逾期之參選作品均不予受理。

  伍、參選作品規範:
一、 參賽作品需附申請表乙份,申請表正本請貼身分證正反影本,申請表格請用本獎制式表單(可由本基金會網站下載申請表)。
二、 各類申請作品請以專題為單位,可為系列或單篇(張)作品。
文字類作品:
1.請繳交參賽者申請表一份及參賽作品一式六份且均為原稿尤佳。
2.參賽作品每一專題最多以十五篇為限,同日報導以作者為篇幅計算單位,即同日同一作者報導文章視為一篇,跨日另計。
3.製作格式一律以A4規格裝訂成冊並加裝同尺寸之封面及封底,並請將「作品摘要介紹」頁檢附裝訂於每份首頁。
攝影類作品:
1.請繳交參賽者申請表一份,同一專題之攝影作品以八張為限。
2.作品須附每張參賽照片(規格10"X12"一張,5"X7"九張)及報紙上/雜誌內之刊印本正本各一份;雜誌作品請勿繳交整本雜誌,只需裁剪報獎單元頁數即可。
3.請於每張照片背後黏貼內容說明,如為系列照片,請以編號呈現照片的前後順序。
三、 若系列文章(照片)篇數(張數)超出限定,將視為資格不符,拒絕受理。
四、 同一集體創作作品,報名以一人為代表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其他所有見報(雜誌)之共同作者名單即可;若不詳列名單,則以違反參選規定,將取消參賽品資格。
五、 參選作品恕不退還,請參選者自行留稿。
六、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或團體應授權本基金會就該得獎作品,做無償非商業性使用(如運用於編印紀念集及網站上)。

  陸、評議作業:
一、 基金會董事會每年於四、五月間選聘大眾傳播學者、新聞實務工作者及社會觀察者組成「評議委員會」。
二、 評議委員會之委員選定一人為主席,擔任評議會之召集人。
三、 評議會議分二階段舉行。
文字類作品:第一階段委員分組評審所有參選作品後,由參選作品中推選入圍作品進入第二階段,由第二階段委員評審所有作品後產生決勝名單送請董事會認可。
攝影類作品:競逐攝影獎獎項之作品將直接進入第二階段,由第二階段委員共同評審及推薦得獎人名單後送請董事會認可。
四、 錯報獎項類別的作品,即視為資格不符,評審有權對此作品不予計分。
五、 每年於頒獎典禮前二至三週公佈得獎名單。

  柒、獎助方式:
一、 本獎得依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給獎,若評議結果未得具給獎標準之作品,該獎項得以「從缺」處理之。
二、 每獎項設獎乙名,頒發「吳舜文新聞獎」獎座乙座及獎金新台幣廿五萬元。

  捌、本辦法由本基金會之董事會通過核准施行,修正時亦同。